REACH、RoHS 和产品碳足迹
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受到日益严格的国际法律和限制。
为处理您的咨询,我们特此向您提供以下信息:据我们所知,我们交付给您的产品不含任何浓度会使其禁止投放市场的物质。
相关法规符合以下法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2011/65/EU:RoHS 指令
- 1907/2006/EC:REACH 法规
- 2006/122/EC:全氟辛烷磺酸("PFOS")限制指令
- 1005/2009/EC:消耗臭氧层物质法规
- ElektroStoffV:电气和电子设备物质法规
欧盟理事会 RoHS 指令 2011/65/EU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1年6月8日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11/65/EU号指令
第2011/65/EU号指令 (RoHS II) 限制在某些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 中使用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 (PBB) 和多溴二苯醚 (PBDE)。2011年7月,该指令生效,并于2013年1月3日起完全取代旧指令2006/95/EC (RoHS)。
RoHS II 中没有新增禁用物质。然而,限制不再局限于现有物质,而是引入了一个在未来添加其他物质的程序(类似于 REACH)。LAPP 将继续监控该程序,并对可能进一步的物质限制做出回应。
无论 RoHS II 指令的范围如何,LAPP 主目录中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2011/65/EU (RoHS II)。这些产品不含 RoHS II 指令中规定的任何禁用物质或其中规定的最大允许浓度,同时考虑到指令附件 III 中列出的例外情况。
欧盟 RoHS 指令豁免 (6) 的重要变更
欧盟委员会于 2025 年 11 月在欧盟官方公报中决定更改钢、铝和铜中以及某些情况下的铅的重要豁免,并且不再延长这些豁免。几项豁免的使用限制已收窄。
豁免 6c(铜中作为合金成分的铅)将仅在有限范围内延长。
进一步延长是可能的,但可能性不大。如果没有进一步延长,从 2027 年 6 月 30 日起,带有此豁免的产品将不得再投放市场。
有毒物质控制法 (TSCA)
2021 年 2 月 5 日,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 第 6 节发布了一项新规定,根据该规定,5 种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及毒性 (PBT) 物质将从即日起被禁止在美国产品中使用,但有各种例外情况。自 2021 年 3 月 8 日起,在美国被禁止进口、加工(制造)和销售的产品中的物质清单如下:
- 十溴联苯醚 (DecaBDE)(CAS 号 1163–19–5)
- 异丙基化磷酸苯酯 (3:1) (PIP (3:1))(CAS 号 68937–41–7),其他名称:磷酸三(4-异丙基苯基)酯;CAS:68937-41-7]
- 2,4,6-三(叔丁基)苯酚 (2,4,6-TTBP)(CAS 号 732-26-3)
- 六氯丁二烯 (HCBD)(CAS 号 87–68–3)
- 五氯硫酚 (PCTP)(CAS 号 133-49-3)
在查阅我们掌握的信息后,我们发现这 5 种物质中有 4 种也属于 GADSL 清单,因此汽车供应商已经需要对其进行申报。有关这些物质、其用途以及在美国的限制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TÜV SÜD – 美国:EPA 禁止五种 PBT 化学品和 EPA:根据 TSCA 评估和管理化学品。
鉴于目前的情况和美国即将实施的禁令,我们正在积极检查我们的产品和材料中是否存在规定的物质。然而,由于这是美国一项短期立法调整,我们目前无法就此提供明确的立场。
一旦获得可靠信息,我们将相应答复您的询问。